关于小溪河镇城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省委组织部、生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全省城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组字〔2009〕10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小溪河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好配备社区“两委”班子,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建设,为加快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与和谐社区建设、提高社区服务城市发展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二、时间安排总体上从今年7月开始筹备,到9月中旬基本结束
先进行社区党组织委员会选举,再进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
8月上旬做好社区“两委”选举前各项准备工作;8月中旬完成社区组织委员会选举,9月中旬完成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
三、选配要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1名,委员2----4名;党员数在50人以上的,可根据实际设立党总支
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由3----7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1-----4名
社区人口在5000人以下的,“两委”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5000人以上的,“两委”成员一般不超过7人
大力推行“两委”主要负责人“一肩挑”的,可配备一名专职副书记
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参加社区“两委”选举
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作风民主,热心为居民和驻区单位服务;廉洁自律,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有一定的社区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书记、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原则上在本社区产生,也可在本乡镇适度调整
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应具有高中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