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都市委宣传部江都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江委宣〔2010〕23号关于在全市开展“文明优雅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各镇,市直各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市十一届十二次全委会议精神,大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全力服务于我市改革发展大局,服务于扬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文明优雅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特制定如下意见:一、开展“文明优雅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文明优雅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是积极响应扬州市委号召,以教育为手段,以活动为载体,旨在引导广大市民争做文明优雅江都人
-1-1、开展“文明优雅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是推动我市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
2010年是我市实现“十一五”目标的决胜年,是实施新一轮“三年倍增”计划的开局年,奋力开创我市科学发展新局面,既需要经济领域的全面推进,也需要精神层面的提高升华;既需要优质的服务环境作后盾,也需要良好的社会风尚作保障;既需要打造文明优美的城市形象,也需要塑造文明优雅的市民群体
开展“文明优雅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各行各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人文环境和投资环境,将为我市转型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强大思想保证和良好社会基础
2、开展“文明优雅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是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我市开展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升,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如何进一步提升市民的精神文明素质,使之与现代城市发展相适应,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农村变城市,农民变市民,很多市民存在与现代文明不相适应的落后思想与行为习惯,生活达到小康,精神变得落伍
开展“文明优雅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旨在引导广大市民破除陈规陋习,做一个文明优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