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案例分析 案例1 防卫过当构成犯罪 被告人李某于1999 年7 月2 日,为防止他人在自己饲养的鱼塘内偷鱼,就在鱼塘的四周架设了电网,并写上“偷鱼者防电”字样
夜晚,李某离开鱼棚到家中睡觉
当日夜晚,王某携带偷鱼工具到李某鱼塘内偷鱼,手刚一触到电网,当即倒地身亡
次日晨,李某听说王某触电后,即先到鱼棚内切断电源,而后对王某进行了人工呼吸,但无效果
为掩盖自己的罪责,李某将鱼棚四周的电网全部拆除,而后伪造了王某自己用电偷鱼不慎死亡的现场
[问题] (1)被告人李某为防止盗窃私设电网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2)如果李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那么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其主观罪过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 (1)李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是防卫过当
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 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包 括 以 防卫装 置 进行防卫的情 形
在本题中,被告人李某为了使自己的财产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私设了电网
其目 的是为了防盗
虽 然 防卫装 置 是预 先设定的,防卫效果是在不法侵害发 生 时 产生 的,所以 也 符 合 防卫适 时 性 的要 求
当然 ,以 防卫装 置进行防卫也 存 在防卫过当和因 故 障 而防卫不适 时 的情 况
因 此 ,对于因 防盗而非法设置 电网的行为,不能 否认行为人主观上存 在防卫的意 图 ,客 观上具备 一定的防卫性 ,但是由 于防盗而造成偷鱼者死亡,则 属于明 显 超 过必 要 限 度 造成重 大 损害,是防卫过当
(2)李某的行为构成以 危 险 方法危 害公共安 全罪,依 照 刑法第 115 条 第 1 款 定罪处 罚
被告人李某在鱼塘四周架设电网的行为侵害了不特 定多 数 人的生 命 安全,甚 至 可 能 伤 及 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