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家 基 本 公共 文 化 服 务 指 导 标 准 (2015—2020年) 一、服务项目与内容 项目内容标准 基本服务项目 读书看报 1
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和村(社区)(村指行政村,下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
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收听广播 3
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
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 17 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 6 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 15 套广播节目
观看电视 5
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 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 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 套电视节目
观赏电影 6
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 年)比例不少于1/3
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 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送地方戏 8
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农村乡镇每年送戏曲等文艺演出
设施开放 9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文化遗产日免费参观
文体活动 11
城乡居民依托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公园、健身路径等公共设施就近方便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各级文化馆(站)等开展文化艺术知识普及和培训,培养群众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
硬件设施 文化设施 13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在辖区内设立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设置综合文化站,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等进行规划建设
公共博物馆、公共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