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省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安徽省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执行
为进一步推进《办法》在全省的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我省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战略任务、进一步加强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干部建设的根本要求,是大力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激励约束机制的有效举措,也是我省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建设的重大突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专题会议、业务培训、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全面了解《办法》的相关要求,1自觉执行《办法》的各项规定,为《办法》的贯彻落实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学习档案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学习档案,是开展学分制考核管理的重要基础
《安徽省干部学习培训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已研究制发,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干部学习培训档案,认真做好学分登记考核工作,如实记录干部学习培训情况和学分考核结果
同时注重干部学习培训档案的规范管理
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实行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办法》的贯彻落实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按照“全面推行、加强指导、强化督查、逐步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形成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责任部门分工负责、培训机构参与管理、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考核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学分制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干部教育培训学分考核应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