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实行)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相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对中心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的规范中心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提升网络安全管理水平,防止有害网络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网络安全领导小组(一)小组成员1、组长:院长2、副组长:书记、副院长3、组员:各部门负责人、办公室网络专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组长: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领导,负责网络信息发布的批准
副组长: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网络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依据“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
组员:负责开展网络安全的工作检查,并配合上级做好网络安全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网络专员具体负责中心网络的管理
三、网络信息的安全保护等级根据国家对安全保护等级的划分,并结合中心信息数量、影响力、机房建设等实际情况,确定中心的安全保护等级为第一级(自主保护级),安全等级划分内容具体如下:(一)第一级,一旦受到破坏会对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一般网络
1/5(二)第二级,一旦受到破坏会对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危害,但不危害国家安全的一般网络
(三)第三级,一旦受到破坏会对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会对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的重要网络
(四)第四级,一旦受到破坏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危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特别重要网络
(五)第五级,一旦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极其重要网络
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全体员工必须提高防范意识,牢固树立信息安全责任,充分认识网络信息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