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家 秘 密 载 体 管 理 制 度 及 保 密 要 点 1.有 关 部 门 应 及 时 确 定 密 品 的 密 级 、 保 密 期 限 和 保 密 要 点 ; 2.密 品 的 研 制 、 生 产 、 保 存 、 使 用 单 位 应 当 对 本 单 位 所 有 密 品 的密 级 、 保 密 期 限 、 保 密 要 点 等 内 容 进 行 登 记 , 并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向参 与 密 品 研 制 、 生 产 、 试 验 、 保 存 、 维 修 、 使 用 的 人 员 告 知 上 述有 关 登 记 内 容 , 对 其 进 行 保 密 教 育 , 要 求 履 行 保 密 义 务 和 责 任 ; 3.外 型 或 者 构 造 易 暴 露 国 家 秘 密 的 密 品 ,在 研 制 、 生 产 、 试 验 、运 输 、 保 存 、 维 修 、 使 用 过 程 中 , 应 当 对 其 采 取 遮 盖 措 施 或 者 其他 保 护 性 措 施 ,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密 品 , 应 当 在 出 厂 前 , 对 可 能 反 应或 暴 露 其 国 家 秘 密 的 文 字 标 志 、 特 征 标 志 采 取 伪 装 或 者 删 除 措施 ; 4.密 品 运 输 时 , 应 将 密 品 密 封 包 装 , 发 货 、 收 货 、 承 运 单 位 对 密品 的 名 称 、 运 输 方式、 运 输 时 间和 路线、 中 途停靠、 安全警卫措施 等 情况应 当 保 密 。 5. 密 品 的 检修 和 维 修 工 作 一般不得由境外 人 员 承 担, 确 需 境外人 员 承 担时 ,应 当 依照有 关 业务 主管 部 门 的 规定 履 行 报批手续并采 取 相应 的 保 密 措 施 。 6.密 品 销毁应 履 行 审批登 记 手续, 选择有 保 密 保 障的 部 门 、 场所进 行 , 并 指定 专人 监销, 确 保 销毁后不再具有 涉密 信息。 1.按照“最小化”原则确 定 知 悉范围。能 够限 定 到具体 人 员 的 , 限 定 到 具 体 人 员 ; 不 能 限 定 到 具 体 人 员 的 , 限 定 到 机 关 、 单 位 ,由 机 关 、 单 位 限 定 到 具 体 人 员 。 要 避 免 将 知 悉 国 家 秘 密 作 为 一 种政 治 待 遇 , 以 行 政 级 别 确 定 知 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