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榭文教卫〔2008〕12号关于印发大榭开发区小音像店(网吧)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现将《大榭开发区小音像店(网吧)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大榭开发区小音像店(网吧)整治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宁波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代)二OO八年七月十六日-1-大榭开发区小音像店(网吧)整治和规范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小音像店(网吧)的管理,规范我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根据《关于印发大榭开发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榭管办〔2008〕23号)要求,特制订我区小小音像店(网吧)整治和规范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切实解决文化经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把小音像店(网吧)整治和规范工作,与促进城市化建设、提高市民素质结合起来,注重实效,边整治边规范,逐步改善文化经营环境,保障文化市场繁荣有序。(二)目标要求。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小音像店盗版侵权及“黑网吧”等突出问题,巩固宁波创建新一轮文明城市和奥运保障期间文化市场整顿和“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小音像店(网吧)不发生“涉黄”及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不良事件。2008年工作目标:摸清全区小音像店(网吧)行业的基本状况,按照不同类型、规模、管理水平等情况进行必要分类,找出存在主要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建立监管档案,完善监管制度,并根据区-2-“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小音像店(网吧)行业“十小行业试点示范”活动。2009年工作目标:全面开展小音像店(网吧)行业整治行动,充分发挥试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指导和促进小音像店(网吧)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经营活动。对经营条件差,问题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2010年工作目标: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小音像店(网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小音像店(网吧)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文化经营安全和秩序得到有效保障。二、整治重点重点区域:建成区的六个社区、榭南邻里中心、榭西邻里中心。整治重点问题:小音像店租售盗版、淫秽、暴力、迷信和政治性音像制品,及无证经营音像制品、网吧等违法行为。三、主要工作重点查缴小音像店含有政治性、“法轮功”邪教组织、淫秽色情、封建迷信、宣扬暴力、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等内容和列入查缴目录的违法音像制品,打击侵权盗版经营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具体要达到以下要求:(1)正规音像门店《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并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悬挂;(2)正规音像门店无销售侵权盗版和非法音像制品现象,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3)无非法经营音像制品的门店;(4)人流集中的广场、超市(商场)门口、地下通道、车站、码头等无-3-出售侵权盗版和非法音像制品的游商、地摊。依法取缔“黑网吧”,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以下简称网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行为。具体要达到以下要求:(1)网吧入口的明显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未成年人禁止入内”警示牌和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18”告示牌;(2)网吧证照(包括《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等)齐全,其中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营业地址、经济类型(必须为企业)等证照登记内容要一致,并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悬挂证照;(3)网吧严格办理上网消费者身份证件的核对、登记手续,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凡不能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消费者,一律不得上网;凡使用本人上网卡刷卡的消费者,必须要核对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后方能上网;直接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要求上网的应在核对身份证件、并按照统一要求如实登记后方可上网;(4)网吧无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5)网吧建立并落实场内巡查制度,发现消费者有浏览、发布有害信息等违法行为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或文化行政部门举报;(6)设有“禁止吸烟”标志,在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