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实施工作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下,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体育部组织实施;它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对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1 .《标准》说明 《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2 .《标准》测试项目 《标准》大学分为五类,身高、体重、肺活量为必测项目,其他三类测试项目各选测一项,如表: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指标与分值 组别 评价指标(测试项目) 分值 备 注 大学各年级 身高标准体重 10 必 测 肺活量体重指数 20 必 测 1000 米跑(男)、800 米跑(女)、台阶试验 30 选测一项 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握力体重指数 20 选测一项 50 米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 20 选测一项 注:身高标准体重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测试项目为肺活量, 握力体重指数测试项目为握力。 3 .《标准》评分及相关 《标准》各评价指标的得分之和为最后得分,满分为 100 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 分及以上为优秀,75 分~89 分为良好,60 分~74 分为及格,59 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 《标准》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 50%之和进行评定,若《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 50 分者,按肄业处理。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大学样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班 号 学 号 出生日期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毕业成绩 指 标(项 目) 成 绩 得 分 等 级 指 标(项 目) 成 绩 得 分 等 级 指 标(项 目) 成 绩 得 分 等 级 指 标(项 目) 成 绩 得 分 等 级 得 分 等 级 身 高 标 准 体 重 身 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