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习律师提供面试材料的补充通知市律协各县(市)、区办事处,市直属各律师事务所:根据市律师协会领导的要求,结合上次面试情况,现对已提供实习面试材料的实习律师作出如下要求:一、已提交面材料的实习律师补充提供不少于10个参与实务训练的卷宗,并尽快提交律协秘书处(A112室)审核(不少于10个案卷材料在面试时也需递交);二、以后实习律师提供面试材料按附件1-5中要求提供,已提供面试材料的实习律师也可按此要求完善,请注意表格填写要求;三、特别注意附5《实习律师实务训练项目表》填写后,后面不再另附相关内容,附后内容已有卷宗替代
四、实习人员应当保证提供材料、承诺书的真实性
上述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并及时通知已提供实习面试材料的实习律师
附:1、实习面试考核应提交的书面材料2、徐州市实习律师人员面试考核申请表3、实习人员登记表4、实习鉴定书5、实习律师实务训练项目表徐州市律师协会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附1:实习面试考核应提交的书面材料实习人员于实习期满之日起可以向市律师协会申请面试考核,申请面试考核时需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徐州市实习律师人员面试考核申请表
(二)实习人员撰写的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总结
(三)实习人员登记表,贴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实习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登记表中“实习人员实习期情况”栏由市律师协会填写)
(四)实习鉴定书(除实习律师自己填写部分,其他填写部分不得用打印方式)
(五)江苏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六)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复印件(原件面试考核时上交,并作为面试考核凭证)
(七)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是指不少于10份的实习人员参加主要实务训练项目形成的实习工作记录、训练心得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
(八)实习人员必须提供不少于10个参与实务训练的卷宗
(九)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至少要完成如下训练内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