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津劳社局发〔2008〕203号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宣传提纲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宣传提纲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7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做好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
二OO八年十一月四日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宣传提纲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副省级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2008年9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535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实施条例的公布施行,对于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具有重要作用
为做好实施条例的宣传工作,我们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宣传提纲》,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各地实际,做好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
第1页共11页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劳动合同法是我国新时期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涉及到广大用人单位和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自颁布实施以来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正确理解和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国务院公布了实施条例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宣传普及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把宣传普及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好宣传工作方案,在劳动保障系统和广大用人单位、劳动者中广泛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及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