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6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否招标范围采购内容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政策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相关规定, 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服务期二年,年月日至年月日。以下范例供采购人参考一、项目概况2 / 36 (一)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 为采购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本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包括: 综合管理服务、 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等五项服务。(二)〈物业概况〉珠江安置区(一期)座落位置:广州市南沙区灵新路;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商铺和公共配套场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具体建筑面积以甲方测绘面积为准)物业类型:住宅区。二、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珠江安置区 (一期)项目的物业规划红线内的所有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主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 楼梯间、 走廊通道、 门厅、设备机房等) 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房屋建筑主体共用设施设备 (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通风系统、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监控系统、智能门禁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对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的公用设施,聘请专业部门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例如:电梯、消防系统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共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公厕、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道闸及小区景观设施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本小区的管道、堤围等排涝设施的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