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顾问合同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乙方:(受托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 ) 的有关法律和条例,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守
第一章定义本合同中:1
[甲方 ] 指委托方,即 []
[乙方 ] 指受托方,即 []
[该物业 ] 指,为一住宅项目,位于,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 物业管理顾问 ] 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在合同期内为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
[物业管理顾问合同] 指本合同
第二章甲、乙双方职责( 一) 甲方职责1
根据本合同中的条款,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的物业管理顾问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物业管理顾问酬金
在履行合同期内,监督并审核乙方的工作内容和成果
4、如乙方需要派专人到甲方处工作,由甲方安排场地
人员费用由乙方自理
( 二) 乙方职责在履行合同期内,乙方同意在下列职责范围内( 包括但不限于 ) ,并应物业管理作业周期及甲方的要求,提供以下顾问服务:1. 物业交付使用前1
在工程方面的服务内容(1) 从物业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协助甲方审阅物业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等方案,对物业的总体规划、 建筑设计、 规划布置等方面向甲方提供有利于促进房产销售、节约投资及方便管理的顾问意见和书面方案;(2) 从用户及管理之角度,协助甲方审阅项目中各系统图纸,含一切必须改善及改良之工程,并提供专业的意见和书面方案;(3) 从节约能源费用、 从物业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协助甲方对机电设备的配置和设计,于用量、 型号、预见的潜在问题及有利于节约运行成本和日后的维修保养等问题提出专业意见和书面方案;(4) 根据物业市场定位和管理需要,就智能化系统的功能及设备布点等配置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