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4 特殊情况处置程序一、紧急情况1、总则(1)每一种紧急情况周围出现的各种不同的环境使得不可能制定出准确详尽的应该遵循的程序
本内容所概括的程序旨在给空中交通服务人员一般性指导
处置紧急情况时,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必须保持充分完全的协作,空中交通管制人员必须使用他们最好的判断力
一、紧急情况(2)当一架航空器声称发生紧急情况时,ATS 单位应采取如下适当的和相应的行动:A)除非飞行机组明确地声明或另获所知,须采取所有必要的步骤核实航空器的识别标志和机型、紧急情况的类型、机组的意图以及航空器的位置和高度;一、紧急情况B)对可提供的最恰当的协助形式作出决定;C)向任何其它有能力对航空器提供援助的ATS 单位或其它服务单位寻求协助;D)向飞行机组提供任何所要求的情报以及其它相关的资料,如合适的机场、最低安全高度,以及气象资料的细节;一、紧急情况E)向经营人或飞行机组取得下列有关资料:机上人数、剩余燃油量、可能出现的危险物质及其性质;F)按 ATS 单位指示的规定通知有关的ATS 单位和当局
一、紧急情况(3)应尽可能避免改变无线电的频率和SSR的编码,通常只有在能够向有关航空器提供改善的服务时才做此改变
对遇到发动机失效的航空器的飞行机动指令应限制到最低程度
适当时,应将出现紧急状况的航空器的情况通知在其附近飞行的航空器
一、紧急情况2、优先权必须为已知或相信处于紧急情况,包括受到非法干扰的航空器提供优于其它航空器的优先权
一、紧急情况3、 非法干扰和航空器受到炸弹威胁2 / 14 (1)空中交通服务人员必须随时准备识别非法干扰航空器的任何迹象
(2)怀疑某一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而又未提供自动清晰的二次监视雷达 A 模式编码 7500 和 7700 的显示时,雷达管制员必须通过调节二次监视雷达的译码器至A 模式编码 7500,然后再调节到编码7700,以求核实他的任何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