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 评审 指南南 京 市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督 检 验 研 究 院2008 年 8 月 1 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指南1 总则1
1 依据《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监督与管理规则》、《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南
2 本指南明确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格许可初次取证评审、换证评审和增加施工类别及提高施工等级评审的程序、内容和要求,是实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的指导性文件
鉴定评审机构和鉴定评审人员在鉴定评审中应当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开展工作
2 引用文件2
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 373 号)(以下简称“条例”)2
2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 [2003]251 号)2
3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2
4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4-2007)2
5 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3 许可鉴定评审过程3
1 首次许可:申请—受理—试安装(试维修)—鉴定评审—审批发证
(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出具报告,鉴定评审结论)—试安装/ 试维修(施工单位在省局开试安装证明—市局办理开工报告—试安装/ 试维修完毕—检验机构检验)—鉴定评审机构对试安装过程确认——出具符合要求的结论—上报省局)
2 增项或升级许可 (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以下简称 “许可证”)的单位,在许可证有效期内需增加许可项目或申请提高级别):申请—受理—试安装 (试维修)—鉴定评审—审批换发新证
3 换证许可: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发证
1 符合《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规定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按照申请书填写说明, 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