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然排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自然排烟所需要的排烟口净面积和设置位置都有规定,例如2%~5%或2m2~3m2和30m
但是,只有排烟口净面积和距离,还是不能保证排烟效果
除了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其他现行防火规范以外,还可以和需要参照执行DGJ08-88-2006上海市《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和DBJ01-623-2006北京市《自然排烟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几个术语:*空间净空高度,即天花板高度
①或②*设计烟层厚度,为满足人员疏散安全所需的清晰高度,同时又能保证排烟效果所确定的烟层厚度
③或②-④*储烟仓,建筑顶部由挡烟垂壁(帘)、结构梁及空间围护结构形成的积聚烟气的空间
储烟仓高度即设计烟层厚度
*清晰高度④,,设计清晰高度不应小于1
*自然排烟系统,分为自动自然排烟系统、手动自然排烟系统和不可控自然排烟系统
上述术语的关系为:设计烟层厚度=储烟仓高度=空间净空高度-设计清晰高度几条规定:*自然排烟系统防烟分区面积不宜大于2000m2,长边不宜大于60m,且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这就说明,采用自然排烟,也需要划分防烟分区
例如60m×60m、四周有外窗的商业营业大厅等
*设计烟层厚度不应小于空间净空高度的10%,且不应小于0
*自然排烟区域内的任一点至最近排烟开口中心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自动排烟窗或可手动开启的外窗,应设置在储烟仓的顶部或外墙上,当设置在外墙上时,其底边高度不应低于储烟仓的下沿,且应沿着火灾气流方向开启
所以,需要根据自动排烟窗和可手动开启外窗的设置条件,降低储烟仓下沿的高度,即增加挡烟垂壁(帘)突出吊顶的高度
必要时,挡烟垂壁(帘)下沿甚至可以降低到距地面不小于1
*设计清晰高度不应小于1
所以,外门在1
8m以下的面积,是不能作为自然排烟面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