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南京市病假工资规定前言在工作与学习中,我们难免会遇到身体不适无法工作或上课的情况。此时,我们需要请病假,但很多人对于病假工资的规定并不清楚。为此,本文将介绍南京市病假工资规定,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病假工资概述病假工资由雇主向员工支付,在员工因病原因无法工作期间的补偿性收入。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全国各个城市在病假工资方面有着一定的规定。在南京市,也存在一些相关规定。南京市病假工资规定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南京市企事业单位职工受到工伤和因病出勤补贴和护理假的规定》(南政发〔2024〕45 号),南京市对于职工因病请假期间的工资支付规定如下:1. 病假工资日数职工因病请假 3 天以内的,依法不扣除工资;超过 3 天的,可按下列标准折算病假工资支付:1.第三至十五天支付 80%的基本工资;2.第十六天起支付 100%的基本工资。其中,基本工资指职工在医疗期间的月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 病假工资计算方式病假工资计算方式为日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当月工作日天数。具体计算步骤:1.将职工医疗期间的月平均工资除以当月工作日天数,得出每天的日工资;2.以病假请假天数乘以日工资,得出职工应获得的病假工资总额。3. 病假工资支付时间病假工资应当及时支付,不能拖欠工资。具体支付时间可以根据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理。总结南京市病假工资规定的实施,为职工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在职工请病假期间,公司需根据规定及时支付病假工资,以确保职工权益。职工在请病假期间,也需提供就医证明等相关资料,以确保自己的病假工资支付。通过正确了解自己的权益,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开出现不必要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