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2024 年 4 月 19 日城步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安字[ 0] 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现将《城步苗族自治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仔细遵照执行。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城步苗族自治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切实解决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突出问题,切实消除隐患,法律规范我县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秩序,为我县提供良好的安全进展环境,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 23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号)、文件和规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我县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完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城步苗族自治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 长:王 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段福卿 (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成 员:彭崇端(质监局局长) 段立忠(工商局局长) 张小明(环保局局长) 王建文(商务局局长) 潘德清 (县安监局副局长)4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杨培教 (公安局副局长)秦胜利 (消防大队大队长)曾志勇(电力公司总经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安全副乡(镇)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主任由杨越兴同志兼任。二、全县排查,分类划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等单位进行地毯式排查,并对排查出的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进行分类划分。无牌无证的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为一类企业,责令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限期办证,对拒不办理有关手续或逾期未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危化品5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取缔;有重大安全隐患或证律不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单位属兰类企业,责令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行为,限期整改隐患,并办理有关手续,对隐患整改不到位,证件不齐全有效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取缔;证件齐全有效,无重大安全隐患的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属三类企业,要加强监管。三、加强监管、分类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