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发布通告与悬挂横幅的管理制度1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GPI-Z-JDWY-06 发布通告、悬挂横幅的管理规定 版本: 0 第 1页,共 1 页发布通告、悬挂横幅的管理规定1
目的法律规范通告、横幅的管理,维护小区良好形象
适用范围适用于管理处发布通告、悬挂横幅的管理
职责管理处主任负责审批本管理处所发布的通告(包括外来通告)和横幅的悬挂
1 通告包括通知、启事、公告、告示
2 外来通告是指由政府(或上级公司、业户、外部其它单位)发布的通知、启事、公告、告示
2 发布通告的管理4
1 管理处起草的通告4
1 由 管 理 处 起 草 的 通 告 发 布 前 须 填 写 < 发 出 文 件 登 记 表>(GPA7
x-F2)交管理处主任审批确认
2 发布的通告须有管理处主任的签章,并须加盖红色管理处印章
3 发布的通告须张贴于管理处指定位置(一般情况下是指宣传栏、单元门、大堂和其它指定位置)
2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
1 对于外来的通告,发布前亦须填写交管理处主任确定是否给予发布,并由其确定张贴期限
2 外来的通告应张贴在管理处指定位置(一般情况下是指宣传栏、单元门、大堂和其它指定位置)
3 横幅的管理参照 4
4 对过有效期的通告、横幅管理处应及时清除
记录管理处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至少一个月
附件无32024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