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沧州分公司企业标准固体产品( 含定量包装) 计量管理规定QG/SHCZ(A/0)1 目的为加强固体产品( 含定量包装产品) 的计量管理, 提高计量准确度, 特制定本规定。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企业计量管理制度》《中国石化沧州分公司计量系统考核办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3 适用范围3.1 本规定适用于沧州分公司石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焦、 聚丙烯、 硫磺等固体产品的计量管理。3.2 净含量的含义: 净含量是指除去包装容器和其它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3.3 计量指标3.3.1 聚丙烯定量包装每袋净含量25kg定量包装合格范围: 毛重: 净重: 3.3.2 硫磺定量包装每袋净含量50kg定量包装合格范围: 毛重: 净重: 3.3.3 石油焦槽车量为轨道衡及焦化地磅实际称量净重, 财务结算量统一为槽车量扣除5%水份。4 职责4.1 计量中心4.1.1 负责组织动态轨道衡、 焦化地磅和定量包装计量器具的故障维护和周期检定。4.1.2 不定期组织抽查定量包装产品的净含量, 每月抽检不少于两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如发现误差, 有权提出改正措施并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4.1.3 负责分公司固体产品的计量监督检查和考核。4.1.4 每月最后一天组织销售、 财务人员对固体产品( 定量包装) 进行月末盘点, 形成报表, 并组织各相关单位签字确认。4.2 销售公司4.2.1 配备专职司磅员, 严格根据静态轨道衡和地磅使用说明和要求操作, 并负责对计量器具进行日常维护保养。4.2.2 负责销售公司库房内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的定期抽查, 组织相关单位制定内部的出入库和销售等管理办法。4.2.3 每日入库、 出库工作完毕后, 负责将当日入库、 出库量录入计量管理系统对应模块。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2.4 定期向计量中心相关人员提交石油焦、 聚丙烯和硫磺等固体产品的销售、 库存数据( 周报、 月报) 。4.3 炼油三部、 化工公司、 硫磺车间4.3.1 负责统计石油焦、 聚丙烯、 硫磺等产品的每天产量、 入库量等计量数据, 并传递给计量中心。4.3.2 化工公司和硫磺车间负责本单位定量包装系统的使用和日常管理维护, 制定内部的管理制度, 并负责出库前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的定期抽查。5 工作程序5.1 石油焦出厂装车过衡5.1.1 销售公司衡器操作人员要按规定仔细操作计量器具和进行计量作业, 做到车车计量准确, 不允许石油焦车重量此亏彼补。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