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HW潜江海为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HW/ZG安-0115防火、防爆、禁烟管理制度2012-09-01发布2012-09-15实施潜江海为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潜江海为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防火、防爆、禁烟管理制度HW/ZG-0115潜江海为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防火防爆禁烟管理制度HW/ZG-0115一、防火防爆的一般规定1、经公司安环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加强明火管理,机动车进入生产区必须带阻火器
3、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4、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J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257-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及施工》验收
5、生产装置和罐区的防雷接地设施每年必须进行检测、备案
二、防电火花、静电管理1、防电火花1)电气设备必须做好防电弧、电火花、电热式漏电等所引发的安全措施
2)控制火花能量、电路电感、电极的大小、形状材料相应措施
3)在爆炸危险场所内必须落实具体防爆措施
2、防静电1)利用工艺控制的方法使之尽量少产生静电
2)利用泄漏导走的方法,使静电迅速泄漏掉
3)利用中和电荷方法,减少静电的积累
4)利用封闭尖法限制产生危害
5)改变生产环境,减少易燃易爆物质的散发
6)在有引发静电的设备装置、贮罐、管道落实防静电接地措施
三、工艺生产装置防火防爆1、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J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50057-1994《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