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开选拔副县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XX 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公告 (网络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工作力度,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强县级领导班子建设,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资格条件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10 个)。市委党校副校长、市国资委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市规划局副局长、市房管局副局长、市公路局副局长、市政府鄱阳湖生态建设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团市委副书记、市妇联副主席、市供销社副主任。 (二)资格条件: 1.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国家正式干部; 2.任正科级 1 周年以上,或具有副高职称 1 周年以上,或任副科级 4 周年以上,也可以是现任副县级干部(任职时间计算截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 3.45 周岁以下(1967 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副县级干部及副县级后备干部不受年龄限制)。其中团市委副书记职位人选的年龄应在 30 周岁以下(1982 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 4.符合公选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 1)。 所有人选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身体健康; 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选: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 2.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因受到问责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其他影响任职因素的。 二、公开选拔的工作程序 1.个人报名。报名时间为 201 2年8月 25 日至8月 28 日,报名地点为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市政府综合大楼十二楼)。报名时,报名人员带好报名表(见附件 2,可下载)、1 寸免冠近照 2 张、职位要求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及综合加分相关证明材料(需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凡符合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资格。如果某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 10 人(特殊情况经公选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则取消该职位公开选拔,报名该职位的人员可以在一天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笔试及综合加分。笔试时间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