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开选拔副县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XX 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公告 (网络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工作力度,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强县级领导班子建设,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资格条件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10 个)
市委党校副校长、市国资委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市规划局副局长、市房管局副局长、市公路局副局长、市政府鄱阳湖生态建设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团市委副书记、市妇联副主席、市供销社副主任
(二)资格条件: 1
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国家正式干部; 2
任正科级 1 周年以上,或具有副高职称 1 周年以上,或任副科级 4 周年以上,也可以是现任副县级干部(任职时间计算截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 3
45 周岁以下(1967 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副县级干部及副县级后备干部不受年龄限制)
其中团市委副书记职位人选的年龄应在 30 周岁以下(1982 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 4
符合公选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 1)
所有人选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
身体健康; 3
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选: 1
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 2
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因受到问责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的;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
有其他影响任职因素的
二、公开选拔的工作程序 1
报名时间为 201 2年8月 25 日至8月 28 日,报名地点为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市政府综合大楼十二楼)
报名时,报名人员带好报名表(见附件 2,可下载)、1 寸免冠近照 2 张、职位要求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及综合加分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