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省内调转 会计证调转 办理调入需获取资料:除照片外,同时获取原件和扫描件: 1、会计证调出地财政部门开具的调转表。 2、学历证。 3、身份证。 3、会计证。 4、一张一寸彩照原件及扫描件或电子版(蓝底、红底均可)。 5、调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加盖公章;无调入单位的提供户口本或者暂住证。办理调出手续: 1、从会计证调出地财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按调出地财政部门规定办理)。 2、须获取资料:会计证调出地财政部门开具的调转表及其他资料(其他资料可能不固定)。登录天津会计网(网址见右侧): 填写信息、上传、打印资料。 1、进入“会计人员管理平台”,点击进入“外省市证书调入”填写基本信息。 2、上传《外省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申请表》(此表也可与其他资料一起上传)。 3、打印出《外省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申请表》。 4、申请表上加盖调入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不需加盖公章),申请人签字。登录天津会计网: 上传其他信息。 1、上传所有电子资料,详见“2“。 2、等待审核。审核时间一般为 7 个工作日;为确保及时办理,应随时关注。 现场办理( 1、现场办理前。跟财政局联系,确定具体要带的资料(可能并不需要带所有资料)。 2、XX 县区财政局会计科电话:63219275 1、审核通过后,打印受理通知单。 2、到调入单位所在地区、县财政部门办理(无单位的到户口或者暂住证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1)会计证调出地财政部门开具的调转表及其他资料(其他资料可能不固定)。 (2)调入申请表。 (3)学历证。 (4)身份证。 (5)会计证。 (6)一张一寸彩照原件及扫描件或电子版(蓝底、红底均可)。 (7)调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加盖公章;无调入单位的提供户口本或者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