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包车合同 省内包车合同包车合同编号:甲方(包车用户含旅行社):乙方(客运经营着):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一、约定事项(按下表填写)包车起讫地总里程()包车时间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包车客运车辆客位数座或床;车辆类型等级型级主要途经地(地名与地名之间用“”)包车载客人数:人是否往返(是或否):日行程是否在高速公路上超过 600 公里或在其他公路上超过 400 公里(是或否): 二、包车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包车费用合计为:¥(大写)元整(小写:元); (二)付款方式: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小写)元,余款:¥(小写)元;甲方应在团队到达目的地后 3 日内,向甲乙方结清余款。 三、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双方均应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 (二)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安排合格的车辆和配备驾驶员安全运输,在行程中驾驶员若违反有关规定或者未履行合同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应按合同履行约定事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甲方负责。 四、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同等有效;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的用车时间结束为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随车携带一份。甲方(包车用户含旅行社)乙方(客运经营者)名称:名称:签字(章):签字(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025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