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教育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办法

教育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办法_第1页
1/5
教育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办法_第2页
2/5
教育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办法_第3页
3/5
教育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办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教育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行为管理授权审批暂行办法》 的通知 部署各高等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6 号)、《财政部关于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授权审批问题的通知》(财教[2006]282 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行为的管理,我部制定了《教育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行为管理授权审批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告我部。 附件: 1、.教育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行为管理授权审批暂行办法 2、财政部关于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授权审批问题的通知(财教[2006]282 号) 教育部办公厅 二 ΟО 七年三月五日 教育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行为管理授权审批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行为的管理,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6 号)、《财政部关于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授权审批问题的通知》(财教[2006]282 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使用,是指各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行为。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各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二、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审批权限 (一)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使用和处置 1、各单位凡一次性使用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价值100 万元以下(不含 100 万元)的事项,由各单位审批并报我部备案,我部汇总后定期向财政部备案。 2、各单位凡一次性使用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价值100 万元以上、800 万元以下(不含 800 万元)的事项,由各单位审核后报我部审批,我部审批后报财政部备案。 3、各单位凡一次性使用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价值800 万元以上的事项,由各单位报我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二)货币资金的使用和处置 1、各单位凡一次性对外投资、出借以及核销货币资金 50万元以下(不含 50 万元)的资产使用和处置事项,由各单位审批并报我部备案,我部汇总后定期向财政部备案...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教育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办法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