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 总 则工程安全管理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要首先制订工程安全管理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明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和其它合同单位(如设备安装和金属结构制造安装、物资供应等有关单位)的职责,尽可能地减少事故频率和事故损失,保障人身、机械设备和工程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行业安全管理办法有关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阶段(包括筹建和准备期)的工程施工和工程施工区内交通的安全管理。工程参建单位及其主管单位在参加工程建设时,均应执行本办法。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 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第四条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实行由公司统一领导、安全监察部组织管理,监理单位现场监督控制,施工承包等有关合同单位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由工程参建单位和有关部门组成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监督、协调。第五条 公司是工程的业主。业主和施工承包等合同单位的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文明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第六条 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工程安全,创一流的安全文明施工,是工程建设者的责任。在公司的组织领导下,参建各方应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不断提高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水平,使安全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文明生产管理工作逐步法律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第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将不断修改完善。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八条 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一)组织成立以公司行政正职为首的,并由各主要参建单位行政正职共同组成的安委会。(二)审批和发布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三)协助有关单位解决施工过程中必须的安全文明生产措施经费。(四)负责与当地人民政府的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以及检察院、工会、保险公司以及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部门的联系,争取并接受其对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