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幸福慈善公益基金会章程12024 年 4 月 19 日幸福慈善公益基金会章程(草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幸福慈善公益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民间私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对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与海内外一切关怀公益事业的人士和团体的合作,募集基金,专项、定向爱心助学等,为提高公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消除不稳定因素,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来源于张傲捷个人合法收入捐赠 500 万、海内外热心人士、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个人和团体的专项捐赠; 基金的利息和其它合法收入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浙江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位是浙江省民政厅(杭州市民政局)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德胜路口东方电子商务园 6 栋 3 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基金募集方式 向社会募捐;接受海内外热心人士、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个人和团体的捐赠
(二)基金管理方式 1、资本运作股权投资 2、购买债券,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三)基金使用方式 1、爱心助学与它公益活动和相关服务
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 本基金会由 8 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连选能够连任
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 (一) 认同幸福慈善文化,拥护本基金会的章程; (二) 同意加入本基金会; (三) 在本基金会的业务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 (四) 对公益事业有贡献的政界、企业界和社会各界人士; (五) 凡热心公益事业、对公益事业有贡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从事公益服务的机构与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