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东省千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12024 年 6 月 23 日印发 广东省千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 〕58 号各地级以上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国家监管重点耗能企业, 有关单位: 为推动省千家企业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 国发〔 〕36号) 、 《印发广东省单位 GDP 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 〕20 号) 精神, 结合 我省节能工作部署, 我委制定了《 广东省千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 请仔细贯彻实施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广东省千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为做好我省千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考核工作, 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 国发〔 〕36 号) 、 《印发广东省单位 GDP 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 〕20 号) 精神, 结合 我省节能工作部署, 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 考核对象、 内容和方法( 一) 考核对象
我省千家重点耗能企业( 以下统称”省千家企业”)
( 二) 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 三) 考核方法
考核满分为 100 分, 其中节能目标为 40 分, 节能措施为 60 分
节能目标完成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 以经核定的省千家企业 节能目标为基准, 依据省、 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可的企业实际完成节能量, 计算目标完成率进行评分, 满分为 40 分, 分为年度节能目标和累计完成”十一五”目标两个考核指标, 各为 15分和 25 分, 超额完成累计目标的适当加分
对前四年已经超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 只要年度节能量不为负数, 年度节能目标项自动得 15 分
累计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为否决性指标, 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