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物防雷设计法律规范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GB50057 ( )建筑物防雷设计法律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 24 号 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法律规范》 GB50057-94 ,由国家机械工业局设计讨论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 年 10 月 1 日 起施行,原法律规范中相应的条文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年 8 月 24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法律规范》的通知 建标 [1994] 257 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 [1989] 30 号文的要求,由机械工业部负责主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律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法律规范》 GB 50057-94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法律规范》 GBJ57-83 同时废止
本法律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设计讨论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讨论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八日 修订说明 本法律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 [1989]30 号文的要求,由我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我部设计讨论院对原法律规范修订编制而成
在修订编制本法律规范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大量的调查讨论,并广泛向全国有关单位和个人征求意见和函审
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法律规范共分五章和六个附录
主要内容有总则、建筑物的防雷分类、建筑物的防雷措施、防雷装置、接闪器的选择和布置等
在本法律规范施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机械工业部设计讨论院(北京西三环北路 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