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实施手册按文明施工的要求加强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素质,各施工作业班组应有“三上岗一讲评”的安全记录,班组有良好的文明新貌。加强对外包队与民工的管理,外包队伍所有的外来民工应按规定必须有五证,即身份证、劳工证、住宿证(居住证)、健康证、上岗证等,对外包队伍做到,情况明,点数清, 建立档卡 ,加强教育。根据沿江地区的特点, 随着气候变化, 建设工程在文明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各级政府防汛领导小组的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及时做好防汛工作。一是工地须成立防汛机构,配备抢险救灾人员;二是要组织防汛抢险救灾队;三是要配备足够的防汛物资、车辆、器材。文明施工要求建设工程竣工后, 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在一个月内(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在通车前半个月内)拆除工地围栏、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运输建筑材料、 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或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因建设工程施工造成沿线单位、居民出入口障碍和道路交通堵塞,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建设工程工地应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做到:1、现场围挡(1)建设工程工地四周应按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建造多层、高层建筑的,还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在市区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的围栏,其 高度不得低于 2.5m;(2)在其他路段设置的围栏, 其高度不得低于1.8m;(3)围挡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美观。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可按工程进度分段设置围栏,或按规定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施工单位不得在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堆卸建筑材料或机具设备,临时区域四周应设置高于1m的围栏。在有条件的工地,四周围墙、宿舍外墙等地方,必须张挂、书写反映企业精神、时代风貌的醒目宣传标语。 2 、封闭管理(1)施工现场的进出口应设置大门,门头按规定设置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工地的门头、大门、各企业须统一标准。施工企业可根据各自的特色,标明集团、企业的规范简称)。(2)门口要有门卫并制定门卫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来访人员应进行登记;进出料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