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 一、 基本思路 根据改进投资环境、 减少办事环节、 优化审批流程、 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则, 将建设项目涉及的 21 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 按建设项目全过程分为用地、 环保、 项目、 规划、 设计施工及验收、 商品房预售、 产权办理 7 个控制节点, 由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 市规划局、 市建委、 市房管局等 6 个部门牵头, 实施并联审批, 减少环节、 缩短时限、 提高效率。真正做到有重点、 有步骤地推动我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 并联内容 在 7 个控制节点上, 具体并联的审批事项如下: ( 一) 市国土局牵头的用地手续节点上, 在土地招拍挂或办理土地划拨手续前, 并联市规划局确立的规划设计条件, 组织完成项目涉及的文物勘探和保护工作及电力部门供电容量配套。 ( 二) 市环保局牵头的环保手续节点上, 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三) 市发改委牵头的项目手续节点上, 完成可行性讨论报告审批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如属技改项目, 则由市经委负责) , 并联市防震减灾局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审定。对于政府投资项目, 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讨论报告合并审批。 ( 四) 市规划局牵头的规划手续节点上, 完成用地规划许可、 工程规划许可; 并联 14 个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事项: 将市林业园林局的古树名木保护、 市国土局的土地整合、 市城管局的广告位设置、 市安监局的安全设施设置、 市交管局的道路开口、 市文化局的文物保护、 市国安局的涉及国家安全事项、 市水务局的涉水事项、 市卫生局的涉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及涉及自来水、 燃气、 供电、 通讯、 地铁等与项目相配套的相关事项, 一并纳入规划设计条件。 ( 五) 市建委牵头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节点上, 在设计施工阶段, 并联建委、 规划、 消防、 卫生、 人防、 广电、 水务、 气象、 安监等部门完成设计文件行政部门审查( 对涉及国家安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事项及户外广告设置的项目, 市建委根据市规划局定点意见确定增加上述部门参加设计审查) , 并将质量监督备案、 安全监督备案、 招投标备案作为施工许可的内部环节; 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并联规划、 消防、 环保、 卫生、 人防、 安监、 水务、 气象、 广电、 林业园林、 国安、 城管等部门验收后, 完成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