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老师资格考试小学综合素养考点归纳老师权利和义务老师资格考试小学综合素养考点归纳:老师权利和义务 ,老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组织笔试和面试试题,并建立试题库,考试将根据高考的要求来组织;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师范毕业生不再直接认定老师资格,统一纳入考试范围;在校学生专科大三,本科大四才能报考;老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三年,中小学老师资格每五年注册一次,注册条件以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培训情况为主要依据。当前老师资格考试国家统考试点地区有河北、上海、浙江、湖北、海南、广西、山东、山西、安徽、贵州、江苏、吉林、陕西13个省份。 以下为文章详情 第二章 老师权利和义务 考点归纳 1.理解老师的权利和义务。 2.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法律规范的老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3.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老师的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重点归纳 一、老师的权利 老师的权利是指老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表现为老师能够自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要求她人作出相应的行为,在必要的时候可 请求国家以强制力保障其权利的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第七条对中国老师的权利作出了规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教学权一 老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教育教学权,这是老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它主要指老师能够依据其所在学校的培 养目标组织课堂教学;根据课程计划、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体内容等方面进行自主改革、实验和完善。非依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剥夺在聘老师的这项法定权利。 2.学术讨论权 老师有从事教学讨论、学术沟通、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是老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老师在完成现定的 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讨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撰写学术论文或者著书立说,依法成立或参加学术团体、发表自己的观点、开展学术活动等权 利。 3.指导评价权 老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进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指导评价权,这是老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基本权利。老师有权依据学生的身心进展 状况和特点因材施教,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