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 件 1 太 原 市 容 积 率 、建筑密度的计算规则 (试 行)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规划管理中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 、容 积 率 、建筑密度计算,现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 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在建筑设计和项目申报、审批、竣工测量、规划条件 核实等管理中涉及建筑面积 计算的,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基本原 则)各项建设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 的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不得随意虚构设计平面用途及性质。建筑面积 计算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本市 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四条(建设工程建筑面积 的计算)建设工程建筑面积 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有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建设工程容 积 率 的计算)容 积 率 是指在一定建设用地范围内,地面以上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 的比 值。 建设用地面积 是指能 直 接 用于 或 附 属 于 该 建设项目的用地面积 ,不包 括 城市 红线 、蓝 线 、绿 线 、紫 线 等控 制线 内的城市 公 共 用地面积 。 第六 条(核计容 积 率 时 建筑面积 的计算)容 积 率 计算规则 (一) 以下 各项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 ,并 计入 容 积率 : 1、 地上建筑物层 高 在 2.2 米 及以上者 按全 面积 计入 容 积 率 ;层 高 小 于 2.2 米 者按 1/2 建筑面积 计入 容 积 率 。 2、地下 空 间 的顶 板 面高 出 室 外 地面 1.5 米 (含1.5 米 )以上时 ,建筑面积 的计算值按该 层 水 平投 影 面积 计算计入 容 积 率 ;地下 空 间 的顶 板 面高 出 室 外 地面不足1.5米 的,其 建筑面积 不计入 容 积 率 。 3、建筑两 侧 室 外 地坪 有高 差 ,较 低 侧 临 街 建筑利 用底 层 架 空 层 作 为商 业 等具 使用功 能 的房 间 ,后 半 部 分 架 空 为地下 室 时 ,该 空 间 建筑面积 以临 街 长 边 和层 高 45 度投 影 线 范围围合的面积 计入 容 积 率 。 4、屋 顶 的装 饰 飘 板 及设备 用房 顶 面覆 盖 部 分 净 面积 与建筑主 体 屋 顶 外 廓 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