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刑释出狱人的指导和教育工作 一、指导和教育刑释出狱人的现实意义 ㈠刑释出狱人的概念 刑满通常指人民法院所判处的刑期或经裁定确定的刑期届满,刑罚已经执行完毕,释放则是监狱对关押的罪犯,解除监禁,恢复其人身自由的法定程序
实践中,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在监服刑人员,因执行期满、减刑期满、假释、赦免等而出监都是释放,这里所讲的刑释出狱人(以下简称出狱人),是指根据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确定的刑期,通过执行刑罚和改造,服刑期满,由刑罚执行机关依法解除其监禁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和其他相关权利回归社会的人员,主要包括刑满释放人员、假释人员
罪犯出狱,意味着监狱行刑的中止,对于刑满释放人员,更是意味着刑事执行的中止,但是,作为监狱行刑的后续工程,出狱人的指导和教育同监狱行刑效果的保障和维持紧密连接,具有现实意义
㈡出狱人指导和教育的现实意义 1、是预防重新犯罪,巩固刑罚执行效能的需要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别是稳定的社会秩序
虽然我国的重新犯罪率在世界上是比较低的,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押犯的绝对数较大,当前,重新犯罪仍是危害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根据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对 1983-1986年我国 28个省(市、区)刑释人员重新犯罪情况调查显示,社会安臵帮教不落实是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刑释后三年内尚未安臵就业的人员年均重新犯罪率为 15
而重视刑释出狱人指导和教育的深圳市 2005年帮教率 85%,重新犯罪率控制在 8%以内
可见,做好出狱人的指导和教育工作,对于预防犯罪,巩固刑罚的效能有着最直接最明显的成效
2、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长治久安的需要
和谐社会,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
站在这样的高度审视维护社会稳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