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老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的填写1.申请表封面至第一页的填写: ⑴ “工作单位”:按实际填定,如应届毕业生填写所在院校至二级学院或系(如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无工作单位填“无”。⑵ “申请老师资格证种类”:填“幼儿园老师、小学老师、初级中学老师、高级中学老师、中等职业学校老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高等学校老师”中的一类。⑶ “出生日期”:填写××××.××.××(如 1980.01.28,必须与身份证一致);⑷“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填写;⑸“最高学位”:选择“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 ⑹“最高学历”:按毕业证书填写;⑺“现从事职业”和专业技术职务:按实际填写或填“无”⑻ “申请任教学科(课程)”栏,只选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 ⑼“本人简历”:从本人初中毕业后填起,先填写所有的学习经历,再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学习经历时注明学历层次(可选讨论生、本科、大专等)及学习形式(可选全日制、成人脱产、业余、函授、电大、自考、网络教育等);注:每份申请表贴好小 2 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申请表第二页第一栏“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至第四栏由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⑴“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根据《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的鉴定结果,简明扼要,据实填写,如“合格”;⑵“身体和健康状况”:依据体检结果如实填写,如“合格”;⑶“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填写“成绩合格”;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已补修本科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已修并合格”;⑷“普通话水平测试”:填写经过的普通话测试等级(如“二级乙等,合格”),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表中“1—3 栏”由申请人填定,第“4—11 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2)如人事档案不在工作单位,由档案存放地负责填写第“7—8 栏”,其鉴定表除加盖单位公章外还需加盖档案存放单位(人才服务中心)公章。(3)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思想鉴定由所在院系负责填写“4—11 栏”加盖公章并签字。(4)鉴定单位地址、电话、邮编、(单位)填定人和填写日期均不得空缺。注:凡不按要求填写的申请表将不予受理。《老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按表格封面内侧的说明填写。 1、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填写获得最高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