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暨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暨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06-03 11:01:29 访问次数:146 暨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确保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保证,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第 20 号令)及《暨南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暨通【 】23 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一条 校保卫处是我校实验室消防和治安安全的归口管理机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我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的归口管理机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保卫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全校各类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应及时通知所属单位限期整改。第二条 各院(系、所、中心)行政正职领导是所在单位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实验室工作的主管领导是所在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实验室主任为所在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各实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验室应设专职或兼职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负责所在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常规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员须经过培训,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第三条 院(系、所、中心)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应代表所在单位与学校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实验室主任应代表实验室与院(系、所、中心)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责任逐级落实到位。第四条 院(系、所、中心)的各级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对所在单位的安全负有检查、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实行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事实真相。否则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条 各实验室必须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并张贴于实验室墙壁醒目处予以公告。第六条 实验室实行准入制度,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在掌握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基本知识、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后,方可开展实验。实验人员须履行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规定的安全职责,对自己所在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七条 实验室在承揽校外教学、科研、实验任务时,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