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最新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它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四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昆明倘甸产业园区和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和协助本辖区内物业项目的业主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活动,依法履行职责。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 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内部建设、自律管理,协助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及矛盾纠纷的协调和处理,促进物业管理行业法律规范和谐进展。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司法、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等相关单位及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纠纷。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第七条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的物业项目,一个物业项目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共用设施设备能够独立的物业项目,能够划分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4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八条 新建物业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规划技术标准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应当以方便业主和物业服务活动为原则,并具备通风、采光条件及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第九条 新建物业项目的安全防范、消防、环卫、邮政、通讯等附属设施设备及水、电、气等计量装置的配置,应当符合法律规范要求并满足物业使用的基本条件。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