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体制】劳动股份制——我创业目标体质劳动股份制的先行者:慧聪集团慧聪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每年企业利润的15%用于分红,其余全部作为发展基金。将70%的红利分给公司里所有不持股的正式员工,即年终分红时,不持股的员工的分红总额要远远大于所有董事分红。公司董事长郭凡生的持股达到50%,按照规定他名下80%的分红连续八年分给了公司不持股的员工。民营企业慧聪集团成立于1992年,是国内信息服务行业的开创者和始终领先的商务资讯服务机构。2003年在香港创业板成功上市,成为国内信息服务业首家上市公司。目前已拥有员工4500多人,超过30家的分支机构、50万家的稳固用户和100万家信息应用用户,在规模、收入、用户量、服务方式等方面被公认为中国首席商务资讯服务商。慧聪自建的网站同慧聪的业务一样,是一个庞大的群体(目前已拥有近20个垂直的专业子网站),将慧聪传统的纸媒体和互联网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服务的效率。不仅如此,慧聪在拓展、完善自己传统业务的同时又开始新业务的拓展,慧聪自制研发的I-Search全文检索软件系统已在业内颇受关注。对于高科技公司来说,在某种程度上,人力才是真正的资本,大量高科技的核心员工的流失是公司资产最大的贬值。因此承认人力资本是高科技公司持续成长的关键。在这方面,慧聪的“全员劳动股份制了绝佳的范本。这种从诞生之日起就遭到非议的制度,已经成为慧聪公司发展13年历史中的一项最基本的产权制度,激励着企业的不断创新,并成为慧聪制胜的法宝。“70%”背后的三角较量当初慧聪在成立不久就开始赚钱,丰厚的利润很快就让公司内部的一些人动了分出去单干的心思。他们觉得反差太大了,自己很辛苦一个月才拿几千元,整个公司一个月近百万元的收入岂不是都进了老板的腰包。慧聪当时的企业结构还很不完善,整个业务只是靠几个关键性的人来完成,这种没有制衡的结构也为后来的内部“哗变”埋下了隐患。没过多长时间,一些人就打着“老板拿钱太多”的旗号,拉一批人出来自己成立了一个与慧聪一样的公司。这件事对郭凡生的震动极大。企业是要长远发展的,赚的钱哪能都变成奖金工资发下去呢?这让郭凡生下决心要坚决地实施和完善自己在创业时所制定的分配原则,把70%的分红权给非股东,即广大的普通员工。他们在慧聪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每年企业利润的15%用于分红,其余全部作为发展基金。将70%的红利分给公司里所有不持股的正式员工,即年终分红时,不持股的员工的分红总额要远远大于所有董事分红。公司董事长郭凡生的持股达到50%,按照规定他名下80%的分红连续八年分给了公司不持股的员工。这种制度的创立使慧聪及郭凡生本人遭到了各种非议,因为按照《公司法》规定,这种做法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使资本的权益没有得到保护。事实上,在这70%分红权的背后,是一场老板-股东-非股东员工的三角博弈与较量。当时很多人不理解郭凡生的“劳动股份制”,公司内部高层不断“因为理念的不和而发生分裂”,原来创始的股东和董事有2/3的人离开了。曾经有几位公司的高级经理和董事出走,办起了自己的公司与慧聪竞争,他们的口号就是要“实现合理分配”。一位副总裁的离去给郭凡生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位公司花钱送到澳大利亚上MBA的副总裁回来后就对郭凡生说:“你搞的股份制是假的,没有实行按股分配,我持有5%的股份,你只给我分1%,这不对。”“我说你那是上个世纪资本的道理,我跟你讲的是知识的道理。”郭凡生这样应答“劳动股份制”得以推行到现在,郭凡生认为有两个重要因素,“一是我占了50%的股份,从资本角度我说了算;二是这种制度得到了企业90%职工的支持——不持股的职工永远支持这种制度。不管反对者如何叫嚷,只要一开职工大会,他们便成了孤家寡人。”然而,员工也不是每个人都理解和赞同郭凡生的做法。1997年10月,慧聪进行了第一次股份制改造。公司按照净资产2000万元针对北京慧聪的80多名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进行配股,实行买一送一。由于员工自己要掏一笔为数不少的钱来买股,有一部分人甚至大骂郭凡生“有钱不发还让我们往里扔”。把打工者变成企业的所有者,这一步的确不好走,需要老板有长远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