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编制实施细则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投资编制细则(试行)===================================== 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批准文号: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水电规造价[ ]0019 号 北京 一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管理工作,满足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的需要,统一、法律规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的编制方法,提高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的编制质量,依据《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及实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编制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主要适用于大中型水电工程可行性讨论阶段设计概算中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的编制
预可行性讨论阶段投资估算中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水土保持工程是水电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其工程投资也是水电工程项目总投资的组成部分,应按本细则要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求纳入工程项目总投资
第四条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包括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或称“新增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和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投资
本细则主要适用于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编制
对于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投资,编制时应采纳与主体工程投资相同的编制办法和标准
第五条 本细则依据的主要技术法律规范及有关规定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 年 12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2 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991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 年 8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