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文件苏电大教务〔 〕19 号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小组学习活动法律规范( 试行) 小组学习是开放教育学生自主学习的有效形式之一
小组学习活动在个人自主学习的基础上, 以良好的互动和协作精神为前提, 有组织、 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小组协同学习, 互帮互助, 增进情感联系和友谊, 提升整体学习质量和效果
为了进一步推动小组学习活动的广泛和深化开展, 特制定本法律规范
一、 小组学习的组建要求1
学习小组在教学点班主任( 辅导员) 和辅导老师指导下设立
成员一般为 7-10 人左右; 每个小组应选择 1 位同意为同学服务, 责任心强、 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同学担任小组长, 负责组织小组学习活动, 并保持与教学点班主任( 辅导员) 和面授辅导老师密切联系; 小组成员应接受组长的领导并服从小组的活动安排
学习小组可按专业、 地域、 按所修课程等几个方式组建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每位小组成员应提供 QQ、 电子邮箱、 电话号码和家庭住址等通信方式, 以便成员之间日常联系和沟通
学习小组成员应相对稳定, 便于每个学期小组学习活动的开展
二、 小组学习活动的开展1
学习小组应仔细完成学校和辅导老师以及班主任( 辅导员) 布置的各项学习和活动任务, 沟通和解决学习过程遇到的相关问题, 加强小组成员相互间的沟通, 相互鼓舞, 激发学习兴趣, 增进彼此间的友谊
小组学习活动以专业和课程的教学内容作为小组学习的基本内容; 以沟通学习方法、 共享信息、 分享学习经验和心得作为小组学习的重点内容; 同时还能够小组为单位进行实践环节的操练, 以提高技能水准
小组学习活动形式应坚持丰富多样, 网上网下相结合、 课内课外相结合
网上小组学习活动, 可利用 Email、 课程论坛、 QQ 群等方便灵活地开展有主题、 有组织的协作学习
每门课程每学期应当开展 1-2 次小组学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