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河东乡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河政字[ ] 号河东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东乡餐饮服务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各村委会、 驻乡各单位: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我乡餐饮服务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我乡制定了《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现将其印发你们, 请仔细贯彻执行
河东乡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八月八日河东乡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
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河东乡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对突发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法律规范应急处理工作, 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和及时控制事态进展,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促进我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和谐进展, 编制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凉州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凉州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制定本预案
3 分级标准本预案所称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是指餐饮服务环节发生符合《凉州区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情形的下, 分为Ⅰ级、 Ⅱ级、 Ⅲ级和Ⅳ级的重大事故
( 一) Ⅰ 级食品安全事故: 对全乡造成严重威胁, 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特别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
( 二) Ⅱ 级食品安全事故: 1、 对全乡 5 个以上行政村造成危害的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
2、 造成损害人数超过 100 人并出现死亡病例; 出现 10 例以上死亡病例
( 三) Ⅲ 级食品安全事故: 出现死亡病例; 出现 100 人以上 300 人一下健康损害症状的事故
( 四) Ⅳ 级食品安全事故: 出现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 但无人死亡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