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河北省成品油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河北省成品油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设区市商务局、 扩权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为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 进一步完善我省成品油零售市场管理工作, 提高效能建设水平, 方便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等有关事项的申请和办理, 现将重新修订的《河北省成品油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简称《细则》)印发给你们, 请仔细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 冀商商改字[ ]3 号《关于印发”河北省成品油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同时废止
二 00 八年十二月十六日河北省成品油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 为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 依法维护我省成品油市场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家有关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成品油零售经营的预核准 申请人申请预核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 应向设区市商务局或扩权县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设区市商务局或扩权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 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报省商务厅
(一)申请预核准设立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河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申请表》(见附表一); 2、 企业申请报告
报告须说明企业基本情况(同时附企业章程、 验资报告)、 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等; 3、 可行性讨论报告; 4、 与年检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 3 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5、 拟建加油站平面位置图(非城区的, 提供建设地点半径10 公里内现有和经行政许可在建加油站现状分布示意图; 位于城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的, 提供半径 2 公里范围内现有和经行政许可在建加油站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