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河套大学艺术与体育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河套大学艺术与体育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试行) 为维护我学院教学等工作的正常秩序, 保证我学院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培育学生的纪律观念, 特制定本制度
考勤制度一、 学生应当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亲自报到注册, 未经批准逾期回校注册者, 按旷课论处( 一天按 6 学时计) , 自每学期开学第一天起执行考勤
二、 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学生上课、 上操、 实验、 晚自习、 实习、 军训、 劳动、 政治学习以及学院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等, 都应实行考勤
因故不能参加者, 必须请假
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 一律按旷课处理
( 一) 按规定出勤时间完整地参加学习与活动全过程的为全勤
( 二) 学生自上课铃响十五分钟内到教室上课或参加活动者, 为迟到
( 三) 学生在规定出勤时间, 提前离开的, 为早退
( 四) 学生在规定出勤时间内无故缺课或不参加活动者, 为旷课; 下列情况按旷课论处: 1、 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者; 2、 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者; 3、 超假未及时办理补假手续者; 4、 开学未如期注册而未请假者; 5、 不上早操和晚自习者; 6、 学生不上操或晚自习三次折算为旷课 1 学时
7、 对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十学时者( 擅自离校每天按 6 学时计) 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1、 旷课 10—19 学时, 给予警告处分; 2、 旷课 20—29 学时,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 旷课 30—39 学时, 给记过处分; 4、 旷课 40—49 学时, 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 旷课 50 学时( 含 50 学时) 以上者, 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五) 学生要按时参加规定时间内的学习与活动, 有事或有病不能参加者应当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1.学生请假审批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