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泸西县农业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实施细则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泸西县农业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保护公民、 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根据《泸西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 结合本部门实际, 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泸西县农业局依职权组织听证, 适用本细则。法律、 法规、 规章另有规定的, 根据其规定实施。第三条 下列决策进行听证: ( 一) 农业农村工作政策的起草; ( 二) 农业农村工作中长期进展规划的编制、 调整; ( 三) 农业产业总体规划的调整; ( 四) 对农业农村进展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 ( 五) 涉及公共利益、 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决策事项; ( 六) 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其它决策事项。第四条 拟作出的决策在进行听证前, 进行法律审查; 专业性、 技术性较强的, 经相关领域的专家论证。第五条 应当由本单位组织听证的事项, 能够指定局属单位或相关科室组织听证。第六条 在听证会进行的 10 个工作日前, 经过单位门户网站、 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听证事项、 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 旁听人报名办法等相关内容。在听证会进行的 7 个工作日前, 确定听证代表、 旁听人, 并向社会公布听证会进行的时间、 地点、 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及听证代表名单。第七条 听证会参加人包括: 听证人、 决策发言人、 听证代表、 听证监察人、 旁听人。听证人由本单位指定, 一般为 3 至 5 人。听证设主持人, 在听证人中产生, 但必须是本单位的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主持人应指定记录人, 具体承担听证准备和听证记录工作。决策发言人由单位指定相关负责人担任。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听证监察人由政府法制部门、 监察部门和政府督查机构指派。旁听人由社会公众自愿报名, 经听证机关确认。听证机关进行听证会应当接受新闻媒体监督。第八条 听证代表应当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主要从以下人员中产生: ( 一) 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 ( 二) 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 三) 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 四) 熟悉听证事项的行业专家学者、 专业技术人员、 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 ( 五) 法律工作者; ( 六) 应当参加的代表。前款第( 一) 、 ( 二) 项的听证代表主要由公民、 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人超过预定听证代表人数的, 由申请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