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之家活动室管理制度 “职工之家”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 “职工之家”活动室是全镇干部职工活动、健身的场所,为了加强管理,保障活动室的职能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全体干部职工遵守。 一、活动室只向本镇干部职工开放,严禁外人进入。 二、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 18:00—20:00(根据季节变换进行调整),周末、节假日等非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20:00。 三、活动室按规定的时间开放,不得在上班时间入内进行健身活动,不得超时逗留。 四、活动室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负责做好健身器材的维护和活动用品的保管。 五、使用健身器械和活动用品要遵守使用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 六、活动期间严格按说明正确使用健身器材,注意安全,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管理人员,不得违规操作,不得随意玩弄器材,以免造成伤害。 七、发现器材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八、严禁将活动用品、健身器材擅自带离活动场地或任意挪动,以免损坏或丢失。 九、要爱护室内环境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大声喧哗;严禁酒后进入室内锻炼。 十、如违反以上管理制度,自行进行锻炼者,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职工之家”活动室管理制度 (二) 为了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健康、活泼、和谐的校园氛围,加强职工的情感交流,增强职工队伍的凝聚力,检测所组建了“职工之家”活动室,“职工之家健身房”等,设有电视、电脑、dvd、棋牌、健身器材、报刊杂志等项目,定期对全体职工开放。为了保证“职工之家”活动室正常、有序地运作,特作一下规定: 一、活动室作为检测所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以满足和充实职工文化活动为基本职责。 二、活动室以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及促进检测所精神文明建设为宗旨。同事为检测所对外交流及重大活动服务。 三、活动室由工会委员会统一管理、对内外租借使用由工会决定。(室内一切器材用品均不得外借) 四、室内严禁吐痰、扔赃物。任何人不得衣着不整、不得穿拖鞋入内、严禁吸烟。参加活动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打闹。爱护室内公物、损坏公物按原进价赔偿。 五、 六、 七、 场内严禁赌博和进行其他不健康的违法娱乐活动。开放时间: 活动室管理工作人员要定期做好如下工作:“职工之家”活动室管理制度 (三) 为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维护正常的活动秩序,加强“职工之家”活动室的管理,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