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管理办法五篇范文 工作服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 xx 公司所属所有员工
第三条工作服发放标准: 1、公司为员工提供一套冬季套装(西装一件、西裤一条)及两套夏季服装(衬衣两件、西裤或西裙两条); 2、公司为销售人员提供一套冬季套装(西装一件、西裤或西裙一条)及两套夏季服装(衬衣两件、西裤或西裙两条)
3、公司为保安人员提供两套冬季保安服及两套夏季保安服、专业保安帽一顶、冬夏鞋各一双
4、公司不为高管提供工作服,但公司高管可按 2,500 元/季报销正装费用
5、工作服的配置标准由公司经营层视具体情况而定
工作服一经领用,公司不再收回
第四条工作服发放时间: 1、除销售员外,员工试用期满,经公司正式录用后一星期内,行政人力部应统计新员工所需的服装型号,并进行采购
2、销售员经公司录用后,行政人力部应统计新员工所需的服装型号,并进行采购
第五条工作服押金的收取: 1、员工在领用工作服时,夏装应向公司交纳 100 元/套工作服押金;冬装应向公司交纳 200 元/套工作服押金 2、销售人员在领用工作服时,应向公司交纳 200 元/套工作服押金
3、保安、保洁人员在领用工作服时,应向公司交纳 100 元/套冬季工作服押金,50 元/套夏季工作服押金
第六条 工作服费用收取: 1、凡离职或被公司解聘、工作未满半年的的员工,公司按如下标准收取员工工作服服装费:服装费=服装成本价(1-任职天数/180 天)
公司在收取员工工作服服装费后,退回所收取的员工工作服押金
其中:“任职时间”指自员工上班之日起至离职之日止的时间段(包括试用期),以天为计算单位; 2、任职时间满半年的员工离职或被公司解聘,公司不收取工作服服装费
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可向公司申请退回工作服押金
第七条 工作服穿着要求: 1、周一至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