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屿镇卫生院原有旧房情况和处置的申请报告 关于马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有旧房 情况说明及处置申请报告 XX 县区卫生局: 马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有旧房共有七处,均无房产土地证,属集体属有,目前暂无作为医疗用房使用。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第一处旧房坐落于马屿镇上安村,建造于 1958 年,木屋土墙结构,平房两间,占地面积 42 平方米。于 1978 年供上安村民彭瑞龙户主无偿使用至今。 2、第二处旧房坐落于马屿镇江浦村,建造于 1974 年,木屋砖墙结构,两层五间,占地面积 210 平方米。于 2000 年搬至新的江浦卫生服务站,目前此处旧房作为危房停用。 3、第三处旧房坐落于马屿镇江桥村,建造于 1958 年,木屋结构,平房三间,占地面积 96 平方米。在 2001 年与江桥村老人队签订协议,归老人队使用至今。 4、第四处旧房坐落于马屿镇江桥村,建造于 1975 年,木屋结构,两层三间,占地面积 94.5 平方米,与第三处旧房挨连。在 2010 年与江桥村民李新秋签订租房合同,作为渔具厂使用,合同到期时间为 2014 年 6 月份底。 5、第五处旧房坐落于曹村泰安街,建造于 70 年代末,占地面积 120 平方,木屋两层结构,现已失修,属于危房废弃使用。 6、第六处旧房坐落于梅屿马上村,建造于 60 年代,占地面积 100 平方,木屋一层结构,现已失修,属于危房废弃使用。 7、第七处旧房坐落于梅屿屿头村(现屿头服务站后面),建造于 70 年代,占地面积 120 平方,砖木结构 4 间 2 层房子,现已失修,属于危房废弃使用。 下一步对旧房处置意见:此情况经院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同时与马屿镇政府、村两委协商,结合当前实际,目前形成了统一的处置方案:原有七处旧房地处偏僻地块,房屋简陋,已不适用于医疗用房使用,医疗重建更不切实际。我院打算对原有六处旧房进行土地转让,土地交易产生的转让金作为我单位事业基金使用。此处置意见报请市卫生局审批,请贵局给予答复。 XX 县区马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5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