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科研启动计划管理办法 南方医科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大吸引优秀人才来校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学校人才引进经费的效益,规范科研启动基金的管理,特制定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由学校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和进人计划情况预算经费,资助一批有科研潜力的优秀人才开展科研工作。 第三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主要用于扶持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和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资助对象主要包括: (一)符合《南方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暂行规定》和《南方医科大学优秀人才引进工作暂行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 (二)按《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引进暂行办法》引进的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 第四条受资助者必须是具有一定研究基础,所申报项目应具有较好研究前景,有望向高层次基金滚动。 第五条符合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资助人员原则上在引进后的 1 年内申请,且每人最多只能获一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的资助。 第六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以项目申报形式,按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议,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 第七条申请人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照申请书的格式要求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申请表》报学院。 (一)按《南方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暂行规定》引进的优秀人才,在办理正式报到手续后可以申报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 (二)按《南方医科大学优秀人才引进工作暂行规定》引进的岗位特聘教授,在签订了岗位特聘协议书后可以申报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 (三)按《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引进暂行办法》引进,实行聘用制的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可以申报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具体申报时间和要求由学校按年度下发通知。 第八条学院按形式审查、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术委员会审查的顺序开展基金评审。 (一)学院先按照申请书的格式要求对申请书的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受理申请后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书面评议(不少于 2名专家)。 (二)学院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将可以资助的项目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 (三)学院学术委员会从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和申请者科研素质等方面在申请书的学院学术委员会意见栏中签署审查意见,由学院加盖公章后报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挂靠人事处)。 第九条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批,通知学校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按项目建立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