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港口经营应报送的材料清单 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icp)经营许可证应报送的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
二、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均为有效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验资报告应为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清晰复印件)
如投资者为自然人,请提供投资人清晰身份证复印件
如投资者为企业,请提供企业经营许可证副本的清晰复印件
拟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icp)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非公司企业申请者,应提供《工商预登记核准通知书》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 icp 服务商,除提供上述文件外,还必须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市局级单位以上)审核同意的文件
三、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icp)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
申请书台头应为“XX 省通信管理局”
申请单位情况简介
(公司的隶属关系,注册时间,注册性质,注册资金,投资单位名称及投资额,主营业务等
拟申请的电信业务
应为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网站开设的栏目及主要内容,网站名称,域名,ip 地址
提供接入的 isp 公司名称,服务器所在机房地址,接入 isp 的方式,接入速率
单位具体地址(办公地址和机房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电话,负责人姓名、电话
备注:申请书需要在落款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icp)的可行性报告
申请经营的具体服务项目、服务功能
服务项目包括免费电子信箱、代制作网页、出租服务器空间、有偿提供信息、电子商务、搜索引擎、电子公告等
对每个服务项目的内容应有较清晰的描述
系统组成(含网络拓扑图)、主要设备情况
首先应提供公司内部局域网及说明接入 isp 方式的网络拓扑图,然后对图有较详细的文字说明
对局域网涉及到的主要设备(分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