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供货供货合同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蔬菜消费国,但是蔬菜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中国人民的身体健康,签订蔬菜供货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
以下是为大家的蔬菜供货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乙方:甲方为 20xx 年上海世博会制定安全蔬菜供货基地,为了满足市场需求,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蔬菜供货合同:1)甲方向位于杨行镇北宗村的三家村蔬菜基地订购无公害蔬菜(黄瓜、茄子、番茄、青菜等)
2)供货时间为 20xx 年 8 月 1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
供货总量不得少于 600 吨
供应蔬菜的产品质量要求:一:蔬菜种植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严格执行《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必须做到不使用剧毒和禁用农药,保证使用上级推荐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保证做到按照市农委相关规定执行无公害蔬菜种植生产
二:多用有机肥,少用化肥,种植真正的有机蔬菜
三:蔬菜供应前,必须先检测,保证做到上市的蔬菜安全,卫生,优质,并建立追溯制度
3) 蔬菜价格与数量认定:一:乙方提供的蔬菜价格略高于市场价(双方可自行向市场询价摸价)
二:乙方所供货数量核对的方法,双方共同确认数量和价格后,各自认可,签字后再用传真机互传
4) 货款结算方法:一:甲方在乙方供货前 1 个月,向乙方支付订货定金 20 万元
二:乙方所送的蔬菜一个月结算一次,结算时双方都要凭每日传真互传签了字的单据为依据,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每月 15 日结算上个月的货款
5) 违约责任:一:乙方必须满足和达到甲、乙双方制订的供货数量,在没有达到总量时,乙方不得自行供货,否则,不足部分将由乙方按 20%赔偿损失
二:如果甲方未达到双方订货数量时,乙方也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相等的经济损失
三:若因甲方原因,没有收足所收购的数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不足部分的 20%
四: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收购乙方基地有机蔬菜时,造成甲方